關于進一步落實健康產品市場運營規范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0-05-21
各安惠經銷商合作伙伴:
為切實規范市場經營秩序,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,維護安惠品牌形象,確保高質量健康發展,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,現就進一步落實健康產品市場運營規范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1.經銷商開設店鋪的必須證照齊全,依法取得《營業執照》和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。申領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的許可范圍必須包括預包裝食品銷售和保健食品銷售兩項內容;
2.從事食品銷售的人員應依法取得《健康合格證》(按當地監管部門規定執行);
3.健全管理組織,完善管理制度,明確經營規范,公示并嚴格執行;
4.嚴禁對產品進行夸大宣傳或虛假宣傳,包括利用廣告、會議、講座、健康咨詢等形式;
5.保健食品應集中放置在店內設置的“保健食品專柜”中進行展示或銷售。銷售保健食品時應嚴格按照瓶簽標示的保健功能介紹,并提醒消費者“保健食品不是藥物,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”;
6.嚴禁將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混放銷售,嚴禁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進行虛假宣傳、違規銷售;
健康有序的市場運營環境需要全體經銷商合作伙伴的共同努力,敬請全體合作伙伴按照本通知開展自查自糾,不斷完善提升。公司將組織相關督導檢查,并納入常態化管理。一旦發現違規現象,將嚴格按照《經銷商管理條例》進行處理。
特此通知
江蘇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20年5月21日